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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精释 | 严惩!连江3人被判重刑!
时间:2023-03-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海砂作为仅次于石油天然气的第二大海洋矿产,是珍贵的海洋资源。但总有不法分子在利益驱使下,大量非法开采海砂,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

近日,由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庄某、陈某等人非法采矿一案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庄某、陈某等人涉嫌贩运盗采海砂共1.8万吨,总价值约104.4万元,并在运输海砂途中导致7名船员遇难,3名船员失联。针对上述行为,被告人庄某、陈某、陈某乙均认罪认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5年和2年4个月并处5万元-20万元不等的罚金

案件详情

2019年11月,为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庄某、陈某(缓刑考验期内)等人商议合伙投资购买一条海船,预谋在闽江口海域从事贩卖、运输盗采海砂等违法经营活动,并分别牵头联系组织各自亲戚、朋友投资入股。后庄某、陈某及其他股东共同出资3963.8万元购得“海福xxx”船,其中庄某、陈某分别出资200万元、170万元。为逃避承担违法贩运盗采海砂的法律责任,庄某、陈某商议雇请被告人陈某乙登记为船舶所有权人,作为挂名船主协助处理有关事宜,约定每月报酬为12000元。

2022年8月26日,“海福xxx”船在闽江口海域向盗采海砂犯罪分子收购约9000吨海砂后,欲运往浙江舟山销售。次日2时许,“海福xxx”船航行至闽江口白犬岛附近海域时发生船只翻扣事故,导致7名船员遇难,3名船员失联。

经查证,被告人庄某、陈某等人利用“海福xxx”船先后两次向犯罪嫌疑人廖某(已追捕到案)贩运盗采的海砂共计约1.8万吨,海砂总价值总计约104.4万元。案件办理过程中,被告人庄某、陈某均认罪认罚,分别缴纳生态修复金20万元。

作为挂名船主为他人实施盗采海砂犯罪提供帮助的被告人陈某乙自愿认罪认罚,缴纳生态修复金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4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非法采砂有哪些危害?

快看过来

非法采砂不仅会排放大量污水,还可能导致采砂机械产生油料泄露污染海域水质,造成海水质量下降或恶化现象,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影响水生生物繁衍生息以及珍稀物种的保育。同时,大量采砂还会改变海域的海床边界条件,打破水流泥沙冲刷淤积的平衡状态,造成航道深浅不一,破坏航道、影响通航安全。

非法采矿的海砂流入建筑市场,会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隐患。海砂中含有大量的氯离子,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如果建筑市场未经处理,直接使用,会因氯离子含量超标造成钢筋锈蚀,降低结构耐久性,给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带来隐患。

此外,海砂还具有很强的吸潮能力,在潮湿的环境下,建房、装修使用海砂将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盗采海砂得利一时

身陷囚牢后悔一世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遵守国家法律

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