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手机”居然会涉嫌犯罪
“该怎么规避玩手机时的犯罪风险呢”
随着智能手机发展和普及,不仅给我们带来生活上的便利,也引发了相关犯罪,今天我们就来看看那些因“玩手机”引发的犯罪。
“玩手机”玩出赌场
“老婆,用手机开赌场是真赚钱啊,赚了2万,给你买了支口红”
“老公真好,再努把力都能买房了”
2022年1月29日至3月8日间,陈某某同其妻子李某某在家中,建立微信群组织他人进行“510K”“跑得快”赌博并通过微信及支付宝收取、结算赌资,共收取赌资21万多元,从中获利2万多元。这种无需订房,不缺人数,更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只要有网,在哪都能进行。殊不知这种既能游戏又能盈利的消遣行为,却构成开设赌场罪,将面临法律严惩。
检察官普法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以营利为目的,建立微信群组织群友3名以上,通过“510K”“跑得快”网络赌博平台输赢积分统计,根据统计结果通过微信进行赌资结算5万元以上,或从中抽头渔利5000元以上,或参赌人员累计20人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刑期为五年以上: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不以赌博论处。
“玩手机”玩成“代理”
“想不想出租微信和支付宝,租一个账号,给你大几百块钱出借费”
“还有这种买卖?傻子才不做”
2022年2月林某某为赚取零花钱将自己的微信、支付宝账户出租他人,后为盈利做起“代理”发展下线出租账户,涉案金额高达448万元。这种点点手机就能轻松获利的行为,最后导致多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检察官普法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观需综合判断,重点审查行为人提供支付宝账户是否有正当理由,应结合行为人认知能力、与被帮助对象关系、交易流水情况、获利情况等方面综合认定。
“玩手机”玩到传播“淫秽”
“兄弟!有爆点视频快看”
“哇哇哇!可以啊老汪”
2021年江某某在外务工期间,通过手机微信群接收淫秽视频,观看并多次向陈某某等人发送淫秽视频共计41部,江某某转发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检察官普法
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音频文件200个以上,图片400件以上同样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玩手机”玩到去诈骗
“宝贝听说你最近要买猪饲料,买我家的吧,品质就不用多说了,主要我们是自己人,靠得住”
“可以啊,都听你的”
2022年3月蔡某某因信用卡欠款,便通过微信聊天虚构身份,骗取被害人阮某购买猪饲料款3.79万元。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
检察官普法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
“玩手机”玩到约架
2021年12月未满18周岁的罗某与姚某因“快手”短视频一条评论引发网络骂战,双方斗狠互加微信约架,最终多名未成年构成聚众斗殴罪。
检察官普法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检察官提醒
现在人越来越离不开手机,手机的便利性也导致犯罪的便利,加大被侵害的风险,很多人在“玩手机”使用社交APP的过程中不经意就触犯了法律。检察官提醒:手机虽好,切勿贪玩,一定要认清犯罪的本质,“玩手机”也得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