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公开   >>
本院概况
机构设置
年度预决算公开
工作报告
其他事项公开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连江检察微博
连江检察微博
连江检察微信
连江检察微信
连江检察抖音
连江检察抖音
当前位置:首页>>案件聚焦
数额特别巨大!连江县一“茅台大盗”被批准逮捕!
时间:2023-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连江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某。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得知连江县潘渡镇某别墅内藏有大量茅台酒,为偿还赌债,其产生偷窃茅台变卖获利的想法。经两次踩点、准备大量作案工具,2023年5月8日至5月9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潜入该别墅负一层,秘密窃取藏放在该处的贵州茅台白酒百余箱,后驾驶车辆运送至位于潘渡镇的员工宿舍内,随后又转移藏匿至罗源县某小区。2023年5月9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先后将窃取来的18箱茅台酒出售给福州市两家酒馆,分别得款372000元、225500元。

5月19日被害人发现别墅被盗,报案至公安机关。经侦查,当晚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在家中被抓获,公安机关在罗源县某小区查获被盗茅台酒。经清点统计,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共盗走该别墅内162箱茅台白酒及257瓶不同年份的散装贵州茅台白酒,已达到刑法规定的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具体价值待估。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涉嫌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依法应当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因一时贪恋以身试法,最后悔恨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