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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7日在连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时间:2024-0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227日在连江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以“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人文司法”为理念,稳步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连续3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第4次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7个集体和10名个人获县级以上表彰,7个案例入选市级以上典型、优秀案例,其中1个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2项核心业务指标排名全市前列,6项工作在各类市级会议上作经验介绍,30余项经验做法获得《检察日报》、学习强国、人民网、《福建法治报》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

一、服务中心大局,以检察履职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共受理提请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84件283人,决定批准逮捕133件20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523件812人,决定起诉353件515人;重特大案件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3件32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1条,提前介入涉恶案件4件14人。严厉打击侵犯群众人身财产权利犯罪,起诉“盗抢骗”“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85件117人。积极参与“反诈”“断卡”“断流”等专项行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113件152人,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9件29人。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决定逮捕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件7人,决定起诉7件7人。经市检察院指定交办,立案查处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案件1件1人。

护航蓝色经济发展。出台系列服务保障意见,深化定向挂钩企业机制,在10家企业设立检察联络点,实现常态化联系帮扶,院领导带队走访现代物流城、丝路海港城可门港区、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等重点项目,精准服务海洋经济发展。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与执法部门加强联动,严惩走私犯罪14件48人,盗采海砂犯罪19件61人,办理全国扫黑办督办的“4·28”专案,摧毁涉案金额达1.93亿元的盗采海砂团伙。制定盗采海砂综合整治“九条措施”,实行“刑事+行政+公益”三主线治理模式。针对“三无”船舶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与属地政府开展联合整治,助推出台《乡镇船舶分类管理工作意见》,有效治理利用“三无”船舶实施的海上犯罪。

服务生态环境建设。落实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管理办法,联合县法院收缴生态修复金509.1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增殖放流等,助力全省首个海洋特色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打造“最美海岸线”。创新“生态修复+海洋碳汇”模式,替代性修复受损海洋生态环境,与海洋碳汇交易服务平台会签《生态司法保护共建协议》,办理全国检察机关首例适用海洋碳汇修复的生态刑事案件,引导当事人出资36.9万元购买海洋碳汇,种植红树林28亩。构建“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联合巡河等专项行动,推动河湖林生态保护,获人民网专题报道。建立生态公益诉讼检察党建教育实践基地,筹建盗采海砂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办理的3件生态检察案件入选《福山福水检察蓝》典型案例,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设立“民营企业家服务站”,一站式提供检企交流、法律咨询和受理涉企控告申诉案件等绿色通道服务。联合县工商联、县财政局等九个部门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案件3件,督促涉案企业履行合规承诺,引导企业合法规范经营。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宣讲活动,围绕财务税收等常见刑事风险点,举办专场法律讲座,帮助30家企业提升法治意识。联合县委台港澳办、县侨联成立“连江县台胞权益保障检察官工作室”“连江县侨眷侨胞权益保障检察官工作室”,在长龙华侨农场设立“连江县涉侨检察联络室”,组织召开台胞侨胞座谈会、送法进台企侨企等活动7次。

二、坚持人民至上,以检察初心增进民生福祉

精心办好民生司法案件。贯彻落实“三多”理念,办理的“督促整治海岸沙滩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等2个案件入选市检察机关践行“三多”理念优秀案例。强化追赃挽损工作,精准查明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在141件涉民生民财案件中追赃挽损1135万余元,向102名被害人发还750万元。落实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制发检察建议4份,推动10家寄递企业完善机制,溯源调查5起安全事故成因及行业漏洞,推动问题解决。严惩利用民间会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0件13人,涉案金额达1.41亿余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惩走私冻品等犯罪5件35人。

依法稳妥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社会危险性小、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99人、不起诉136人;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20件568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100%,量刑建议采纳率98.61%,有效减少社会对抗。聘请首批检察听证员20名,召开听证会71场,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案件听证全覆盖,有效推进案结事了人和。探索建立“网格化+检察官信访化解”工作机制,通过院领导带案下访、上门听证等方式,积极化解1起历时40余年信访老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首批重复信访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为13名涉案困难对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1.45万元。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惩强奸、猥亵等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4件16人,不公开听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次,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8件12人,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1人,宣告“督促监护令”16份,助力1名台湾省籍涉案未成年人迷途归航,助力1名涉案未成年人圆梦大学,相关做法获《检察日报》、人民网等媒体报道。针对校园周边“一盔一带”落实不到位、泳池水质不达标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联合检查等促成问题整治。联合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建立教育行业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协助查询5523人次。联合县妇联、县关工委设立全县首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与女童保护基金团队会签合作协议,构建“家长+儿童+老师”儿童保护“三道安全网”,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7次、心理疏导18次。受聘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37名,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2场,深入乡镇开展女童保护、暑期安全等讲座5次。

积极保障特殊群体权益。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4件4人,帮助老年人追赃挽损3.91万元,开展预防养老诈骗法治宣讲7场,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残疾人司法保护工作,针对部分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未设置、破损及标识不清等情形,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份,促成完善无障碍标志20余处,修复盲道70处、盲道板700余片。持续加强军人权益保护,开展涉军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严惩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犯罪,与市检察院、福州军事检察院共同为“军地检察机关法律服务工作站”揭牌,并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2场。

三、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监督向“优”升级。会同县公安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制定加强“两项监督”实施方案,监督立案、撤案24件,监督立案案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9人,书面纠违26件,决定追加逮捕5人、追加起诉10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件,纠正审判程序不规范问题2件。强化洗钱犯罪打击力度,起诉2件2人,监督立案33人,其中1件为全市首例获判决的“自洗钱”案。优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完善在矫渔民外出从事渔业生产制度,设置容错机制,让在矫渔民出海作业更为便利,该做法获最高检充分肯定,并被《检察日报》、最高检官微等刊载推广,连江检察在矫渔民监督团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民事检察监督向“强”推进。充分用好“民事智慧检察系统”,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对3起民事案件发出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对1件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均获采纳。针对“执行难”等社会关切问题,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9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件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6件7人。针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难问题,向县法院、县仲裁委发出协助申请支付令4份、支持起诉书5份,协助追讨欠薪41.85万元、工伤保险待遇92.42万元、交通事故赔偿金9万元。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行为监督活动,针对1起标的达500余万元虚假诉讼案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获县法院采纳并改判。

行政检察监督向“实”突破与县自规局会签《关于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相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执法督促、双向咨询等11项机制。围绕非法采砂等问题,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7件。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活动,发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11件,其中通过开展土地领域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拆除违规搭建物约3952平方米。办理的“吴某某违法占地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优秀案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调解协商、检察建议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12件,助力职能部门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30.38万元。

公益诉讼检察向“好”拓展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针对污水处理设施损坏、电动车充电隐患等问题,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磋商意见书62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11件,召开圆桌会议、督促磋商会6场,督促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快检实验室取样检测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件,以检察建议强化百丈溪等敖江水系保护工作。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以检察建议推动70家中介、通讯运营商等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在全市率先办理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促成被告赔偿相关费用233万元,引导全县船舶拆解行业规范经营。打造公益诉讼精品案例,办理“私设路牙斜坡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作为首创案件在全市推广。

四、从严管党治检,以检察担当推进队伍建设

加强机关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学习重点,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以“五心”创“五型”模范机关创建,获人民网、学习强国等媒体报道。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领导干部上党课、组织研讨、参观红色传习馆等形式,引导干警以实际行动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响应县委号召,派员2100余人次参与疫情防控,从严落实防疫举措,获评县首批“无疫机关”。

强化素质能力建设做实“德艺传承·扶育英才”高级检察官传帮带工作,开展连江县首届检律刑事业务辩论赛、精品案例培育、理论实务调研等活动,提升干警综合业务素能。7篇调研文章在省市法学刊物发表,1篇文章在全省检察机关主题调研征文活动中荣获一等奖,1名干警在全市优秀公诉人竞赛中获评“全市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并荣获“优秀辩论奖”,有关禁毒的新媒体作品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优秀作品。

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出台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方案,充分发挥督查督办“指挥棒”作用,用好用活“两书”制度,确保职责到岗到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情况71件次,其中院领导带头报告31件次。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重大节假日廉洁情况、机关效能情况等督察40余次。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认真汇总梳理市县“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审议检察院工作报告时的意见和建议,逐项予以分解落实。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体验官”活动,让人大代表参与到司法救助、观摩认罪认罚案件等检察业务办理过程,零距离了解、感受检察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06件、终结性法律文书183份。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连江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院各项检察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还需进一步优化;典型案例培塑精度和检察理论研究深度还需进一步提升;就案办案、凭经验办案等惯性思维依然存在,司法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运用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创新社会治理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强化。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2023年主要任务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连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

一是紧扣中心大局,切实扛起检察责任新担当。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着力点。紧扣县委“一核引领、四轮驱动”发展布局,开展好“护航蓝色经济”特色项目,为连江打造“海上福州”桥头堡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托“民营企业家服务站和检察联络点等平台,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法律服务,构建亲清新型检商关系。以我县各大园区为载体,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机制,助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三多”理念,做深做实在矫渔民海上作业监督工作,确保社会效果更佳、保障民生更实。

二是围绕平安建设,助力开创社会治理新模式。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电信网络诈骗、毒品犯罪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推进“平安连江”建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持续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等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强化“三无”船舶整治,严厉打击海上犯罪。围绕养老诈骗、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广泛开展法治进乡村、进校园等活动。以“水莲花开”未检品牌创建为抓手,用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完善“网格化+检察官信访化解”工作机制,促进涉检信访就地化解。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新质效。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推动刑事侦查、检察监督质效同步提升。以精准监督为导向,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执行活动监督,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虚假诉讼。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构建土地领域行政检察监督体系,助力“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落实好公益诉讼“4+9”法定领域职责,持续推进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回头看”。

四是强化自身建设,有效激发检察队伍新活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持续推进“党建引领,业务共进”结对共建活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加强廉政建设,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加强检察管理,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完善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体系。着力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培育先进榜样和精品案例,持续创亮点、树品牌

各位代表,重任在肩,使命如磐!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以及本次人大会议精神,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加快打造“海上福州”桥头堡,构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奋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坚强北翼贡献更优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