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分钟内打5万元过来,不让就让你的家人、朋友看看你屏幕后的模样”……被告人梁某某等人利用事先准备好的美女视频冒充真实裸聊场景,与被害人交友聊天,截取被害人裸照后数次勒索钱财。
近期,连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梁某某等21人“跨境裸聊、诈骗”犯罪集团涉嫌敲诈勒索、诈骗等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梁某某、淡某某等21人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6.5万至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千元的刑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至2021年8月间,邱某等人为攫取巨额不法利益,先后在缅甸贺岛、小勐拉等地租用办公区,招募主管或组长,陆续从国内拉拢、招揽并组织被告人梁某某、淡某某等大量人员偷越国(边)境至缅甸贺岛、小勐拉地区加入集团,有组织地利用信息网络对我国境内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诈骗等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邱某等人为首的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组织架构明确、层级分明,有组织、长期、多次利用信息网络针对我国境内公民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被告人梁某某、淡某某、郑某某等人在犯罪集团中分别担任“组长”、“聊手”、“枪手”等角色,在网络上寻找男性被害人并引诱其下载木马程序获取手机通讯录、利用事先准备好的女性裸露视频进行裸聊,进而截取被害人裸露视频、图片等实施敲诈勒索。
被告人占某某、吴某某等人还通过网络交友、发展感情,营造“贴心男友”人设,骗取女性被害人信任,发送链接引诱被害人进行充值投资,骗取被害人钱款。
以上行为对被害人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和心理恐慌,甚至造成被害人恐惧隐私泄露不敢报案、陷入网贷深渊的后果,严重扰乱网络社交平台秩序,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检察官提醒:
裸聊敲诈勒索、高额投资返利诈骗是近年来高发的网络犯罪类型,犯罪分子精准掌握受害人“裸聊者怯”的心态,以揭露隐私、毁坏名誉为要挟,肆无忌惮勒索钱财,或利用受害者追求“高薪”的迫切心态骗取钱财。广大网友“网络冲浪”要洁身自好,自觉远离网络不良行为,大陌生人网聊要把握分寸、坚守底线,不轻易下载不明软件,不贪图网络上的“美色”、“高利”,谨防因寻求刺激、获取高额报酬而落入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