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拥有238公里海岸线和丰富的海洋资源,是福州重要的海洋经济区,也是全国渔业产值第一大县。近年来,连江县依托得天独厚的海洋优势,积极发展蓝碳经济。什么是蓝碳?蓝碳是海洋生物捕获的碳,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蓝碳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法宝。连江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地域优势,积极打造蓝碳司法生态修复新模式。
“碳”索的开始
近年来,连江县检察院办理涉海生态刑事案件约70件,占全市该类案件半数以上,而该类案件普遍存在原地修复难的问题。因此,连江县检察院在办案同时始终积极探索有效的替代性修复方式。随着“海上福州·检护蔚蓝”专项行动不断推进,适用认购海洋碳汇开展境替代性修复的探索也逐步得到了实现。
“碳”索的过程
探索一条新路径。连江县拥有全国首个县级海洋碳汇交易服务平台(全省唯一)和全国首家具有海洋渔业碳汇交易资质的企业(全市唯一)。连江县检察院积极对接交易平台、行政单位以及碳汇企业,推动构建碳汇技术支撑体系,同时在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时,引导涉案人员自愿认购海洋碳汇,形成“司法-行政-企业”联动的工作模式。
制定一套规范。持续与相关单位沟通,相继与县法院、海洋碳汇交易服务平台签订生态司法保护共建协议、与县法院、县海渔局联合出台蓝碳司法相关实施意见等,逐步厘清碳汇工作细节,同时,与专业机构、专家学者对接,借助专业人才智力支持,厘清碳汇工作有关事项,使蓝碳司法工作变得有章可循。
构建一个朋友圈。充分开展区域协作,目前已与鼓楼、福清、闽侯、闽清、罗源、永泰等多区、县达成共建合意,完善跨区域协作机制,推动碳汇异地认购、互购工作,形成优势资源互补。
“碳”索的成果
办理了一批成效好、影响力大的案件。其中,包括全国首例适用海洋碳汇进行修复的生态刑事案件。目前,连江县检察院通过不断实践,已适用碳汇修复机制办理案件10件,引导涉案人员认购碳汇约3.3万吨,交易价值约53.91万元,相关情况获《检察日报》、人民网、《一起检阅》栏目等报道。
成功与其他地区协作开展异地海洋碳汇认购。目前,已与鼓楼院、福清院等共同办理了跨区域认购海洋碳汇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的案件,其中一起系全国首宗沉积物和惰性溶解有机物海洋渔业碳汇交易。目前,全市跨区域蓝碳认购案件均在连江办理,涉案人员认购碳汇共571.4吨。
有力推动区域蓝碳工作进度。连江县检察院开展的蓝碳司法生态修复,是蓝碳工作具体的落地成果,司法碳汇工作相关成效获得县主要领导、全国人大代表等充分肯定。
“碳”索的意义
连江县检察院通过蓝碳司法工作积极响应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实现了几大效果:
生态案件办理质效得到提升,通过因地制宜,因案施策,建立起完善的蓝碳司法生态修复机制,优化了办案模式,提升了海洋生态治理效果。
一体化履职优势更加凸显,通过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让地区优势资源最大化,构建起跨区域联动、专业化支持的海洋生态司法保护新格局。
服务海洋经济质量显著提高,通过检察履职,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为连江争创国家级碳汇交易试点示范县、福州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后,连江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智慧,在推动海洋生态治理、护航海洋经济建设中奋勇争先,担当作为,为打造更高水平的“海上福州”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