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日至8月16日,福州市将全面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为进一步筑牢海洋生态保护法治屏障,深化落实“海上福州·检护蔚蓝”专项行动,近日,连江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庭审现场“搬”到了沿海渔村,通过“巡回审判+现场普法”的形式,为当地渔民及社区居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礼堂变法庭,庭审现场震撼人心
4月22日上午10时,在略带咸味的海风与阵阵涛声中,法槌在渔村礼堂临时搭建的简易法庭上敲响。连江县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指控被告人余某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用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清晰展示了涉案渔具鉴定意见、现场查获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链条,指控犯罪行为的同时还围绕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对海洋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平衡的严重危害进行释法说理。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其在禁渔期非法捕捞的行为深感悔恨。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这场设在“家门口”的庭审,吸引了不少附近渔民驻足旁听。看着熟悉的乡亲因触犯法律而受审,听着公诉人对犯罪危害的深刻阐述,现场群众神情严肃,深受触动。“以前总觉得偷偷捕点没事,今天亲眼看到法庭判案,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以后再也不敢有这种念头了。”一位老渔民感慨道。
普法零距离,法治意识入脑入心
庭审结束后,“法治课堂”随即开讲。检察官与法官抓住时机,联合福州海警局连江工作站、县海洋与渔业局、浦口镇人民政府就地开展普法宣传:结合刚刚审结的案件,向围观群众详细讲解了国家实行伏季休渔制度的重要意义——这是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多样性、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举措。明确告知禁渔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多方其携手,共护蔚蓝海洋
此次“巡回审判+普法宣传”活动,是连江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延伸检察职能的一次生动实践。它将严肃的庭审与生动的普法相结合,把晦涩的法条转化成鲜活的案例,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连江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县法院、海警、渔业行政部门、属地乡镇政府等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加大对电鱼、炸鱼及违反禁渔期禁渔区作业等非法捕捞等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践行“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的全方位海洋生态检察保护模式,为守护碧海银滩、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坚实的检察力量。
在休渔期即将到来之际,我们再次郑重提醒:遵守休渔规定,保护海洋资源,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任何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的非法捕捞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