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也将正式施行,为检察履职守护绿水青山提供全新的法治坐标。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知典、学典、用典”氛围,连江县检察院积极探索生态法典宣传新路径,创新性地将生态环境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相融合,8月13日上午,连江县检察院联合连江县法院、连江县文体旅局等单位,共同举办“非遗传承·法护文脉”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暨非遗司法保护主题活动。
机制共建,筑牢协同保护屏障
活动伊始,连江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县文体旅局共同签署《关于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构建日常联络、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协作研判等工作机制。连江县检察院将聚焦县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际,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重点保护涉海洋、畲族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非遗特色业态蓬勃发展。
授证聘贤,凝聚多元治理合力
活动现场,连江县检察院聘任了三名非遗传承人公益诉讼技术调查官与两名非遗传承人普法代言人。
受聘的非遗传承人技术调查官深耕非遗技艺多年,传承民俗文化,通晓行业惯例。在今后相关案件办理中,他们将充分发挥“智囊团”作用,协助检察人员准确查明专业领域的事实,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提供权威的专业意见,破解办案中的“技术壁垒”。
而非遗传承人普法代言人将紧扣连江山海非遗特色,把法治宣讲融入畲族山歌等非遗展演当中,用乡音俗语讲清法理规定,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更有乡土温度。
普法共行,厚植生态法治底蕴
本次活动以非遗生态保护展演为载体,通过法治主题剪纸体验、漆扇制作等环节,传递法护文脉的理念;借助畲族山歌等本土非遗表演,把法条要义融入民俗文艺。现场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主要内容开展知识抢答,检察干警还向到场师生及群众发放了普法宣传单。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进一步强化守护生态与非遗的思想共识,推动“生态保护”与“非遗文脉守护”的双向融合。
下一步,连江县检察院将持续探索“生态+非遗”融合保护路径,深化公益诉讼技术调查官辅助办案机制,常态化开展普法宣教活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连江绿水青山,赓续滨海地域文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