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询价邀请
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检察工作网局域网系统等保复评及咨询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邀请函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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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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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检察工作网局域网系统等保复评及咨询服务 |
1批 |
8.5万 |
二、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检察工作网局域网系统等保复评及咨询服务项目。
2. 地点:连江县人民检察院。
3. 项目目标:对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局域网系统进行等保复评,找出系统目前状况与相应级别安全保障要求之间的差距,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协助连江县检察院进行相应的技术整改,确保系统顺利通过等保复评,取得相应的测评报告。
4. 技术要求:
(1)为保证复评服务质量,需由不低于中级测评师资质的人员来担任测评过程质量监督员一职。
(2)测评机构使用的安全测评工具须针对操作系统脆弱进行检测,并出具整改意见。
(3)提供为期一年的信息安全支持服务,对服务期内发现的设备及系统安全漏洞采取技术措施进行修补。
5. 项目周期:
(1)签订合同后的两周时间内,应立即开始相关服务。
(2)自签订合同起至协助取得合格的测评报告为止。最迟不应超过2026年10月30日(实际时间以合同为准)。
6.项目拟定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预付款,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现场测评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与货款等额的正式有效发票。
三、 报价要求
1.本项目价款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5万,若报价高于人民币8.5万将不予以采纳。
2.报价人应根据项目上述所明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进行充分考虑后报价,一旦中标则不得因任何原因调整报价,也不得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任何原因提出追加合同金额,否则视为违约。
四、报价时应同时提交如下资质等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企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 报价人应提供合格的等保测评机构出具的相关承诺授权证明材料,等保测评机构必须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测评团队须至少具备1个高级测评师,1个中级测评师,2个初级测评师,并且由高级测评师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测评师证书复印件。
五、报价及相关资质材料递交
1.纸质版寄(送)达密封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下午18时00分;寄(送)达地点为: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林乐莺(收);寄达时间以邮戳为准。
2.有以下情形的,报价材料将不予受理:
(1)逾期寄(送)达的;
(2)未寄(送)达至指定地点的;
(3)报价材料存在恶意竞争、弄虚作假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六、评审办法和时间
1. 在递交报价书截止时间后,由连江县人民检察院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2. 评审小组组成:由办公室相关专业人员3人或3人以上奇数组成,在纪委的监督下开展评审。
3. 评审方式:采用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评定(如投标人的报价相同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最终中标人。
七、联系方式
1.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联系人:林乐莺 电话:0591-22138117
3.地址:连江县丹凤东路35号
4.邮编:350500
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6年9月9日